
一男子给同事油箱注水、轮胎放气被开除后股市场外配资,男子反而向对方索赔15万,法院判了。
近日,成都彭州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。

当事人钟某因私人恩怨,先后对同事车辆实施轮胎放气、油箱注水等恶意报复行为,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将其开除。钟某不服,起诉索赔15万多元,被法院驳回。上诉后,成都中院二审维持原判。
据四川法治报报道,钟某2020年与成都某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入职后多次参加公司规章制度培训,签字确认已学习《员工手册》内容。

2024年11月,钟某因私人纠纷,跑到同事居住的小区给其车辆轮胎放气。同事报警后,经调解,钟某当场出具保证书,承认错误并保证不再报复。
然而仅仅过了一个月,同事下班驾车途中车辆突然熄火。维修检查发现,油箱被人为注入约2升水。公司监控显示,事发当日下午,钟某用饮料瓶接水后进入监控盲区,时间与车辆受损高度吻合。同事不堪其扰,向公司反映后离职。

公司依据《员工手册》中“恶意攻击同事、蓄意制造事端,严重扰乱工作秩序”的规定,解除了钟某的劳动合同。钟某不服,申请仲裁被驳回后,起诉索赔违法解除赔偿金151800元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:公司《员工手册》经民主程序制定,内容合法,钟某已签字确认,对公司具有约束力。

钟某在被公安机关调解、出具保证书后仍不思悔改,继续实施恶意行为,已远超出普通职场矛盾范畴,直接威胁他人人身安全,严重违背公序良俗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事实清楚、程序合法,无需支付赔偿金。

事件登上热搜后,网友一边倒支持法院判决。
有网友直言:“轮胎放气加注水,这不是报复,是谋害。车辆行驶中发动机进水熄火,高速上可能出人命。”还有人指出关键情节:“第一次写了保证书还再犯,活该被辞——公司不开除你开除谁?”

承办法官刘佩云在判后说了一段值得记住的话:劳动者依法享有权益,但行使权利必须以遵守法律、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。
私人恩怨,用违法手段解决,结果不是和解,是失业。钟某上诉被驳回的那一刻,他在意的或许已经不是15万,而是一个他始终没弄明白的道理——写在保证书上的“不再报复”,比写在劳动合同上的“无固定期限”,重得多。
正好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